发表 2023-11-05
“Offer letter” 和 “letter of acceptance” 是留学申请流程中经常会遇到的两个术语。许多人会互换使用这两个术语,但这并不正确。“Offer letter” 并不等同于 “letter of acceptance”。以下是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别。
"Offer letter" 又被称为 “admission letter”、“pre-offer letter”。当然,也有用 “of” 的写法,比如 "letter of offer" 之类的。这类信函最好意译成“录取意向书”、“非正式录取通知书”或者“录取邀约信”,而非“录取通知书”。
录取意向书意味着学校有一个名额,如果想要这个名额,申请人需要在一定时限内正式提交申请,以便被正式接受。
录取意向书通常会包括如果申请人入读该学校的有关财务信息。最通常的信息是一年的费用,包括一年的学费、健康保险费等。如果是申请的是高等院校,比如读本科或者研究生,则还可能包含申请人将获得的资助——这可能包括贷款、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其他形式的资助。通常该信件也包含有关如何缴纳费用、以及如何申请资助的说明。
对于低龄留学生,学校在发放录取意向书的同时,通常还给出了有关寄宿和监护人声明的有关信息:如果低龄留学生留学生没有家长陪读,则家长和学校还需要对这两方面作出安排或者至少表明意向。
在申请人根据录取意向书的说明进行下一步(缴纳费用、申请资助等)之后,学校才会发放 “a letter of aaceptance”。
"Letter of acceptance" 有个常用的简称 LOA。有时也被写成 "acceptance letter"。这是正式的录取通知书。
在申请特定学校/大学时申请人会首先获得录取意向书,该意向书意味着学校已确认申请人符合在该学校学习的基本要求。接着,申请人需要采取行动,比如支付学费等表明接受录取意向,然后学校才会颁发最终的录取通知书。
录取通知书则是正式宣布申请人已成功满足了学校的所有要求:学术、财务、寄宿、监护人等。通常申请人在得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,也会得到缴费收据。对低龄留学生,还可能包括监护人声明。有了这些资料,申请人就可以着手留学的学签申请了。
办理留学中,录取意向书是先于录取通知书的一环。录取通知书是可以用于学签申请的文件,而录取意向书通常不可以。